1.可以把天课交给八种许可接纳天课者中的任何一种,如果每一种许可接纳天课的人都在,并不要求把它分给他们所有的人。
2.许可把它给予无能力偿还债务者,偿还他所有的债务,或者是其中的一部分。
3.不允许把天课给予正宗的卡费尔、或叛教者,也不允许把它给予放弃礼拜者,但如果是我们让他礼拜,那么,为了鼓励他礼拜,可以给予他。
4.不允许把天课给予富人,因为穆圣(愿主赐福之,并使其平安)说:“富人对于天课没有分,有能力经营自足者对于天课也没有分。”
5.不允许把天课给予自己应该担负其费用的人们。如:父母、子女或妻室。
6.如果丈夫是贫穷的,允许妻子把自己的天课给予丈夫。因为在阿布杜拉·本·麦斯欧德的妻子把自己的天课给予她的丈夫阿布杜拉的故事里,先知(愿主赐福之,并使其平安)准许了它。
7.不要把某个地方的天课转运到另一地方,除非他认为那样是必须的。如:饥饿,或在交纳天课的地方没有穷人,或援助圣战者,或者是伊玛目转运它是为了公共福利等等。
8.谁在其它的地方获得钱财,他应把天课出于获得钱财的地方,而不应转运到其它的地方,除非他认为那样是必须的,就像在前面所提到的一样。
9.允许给予穷人足够其几个月或足够他全年的天课。
10.金银必须交纳天课,无论是货币、或是金银锭、或是穿戴或者是租借的首饰等等,因为广泛的证据都证明了必须交纳天课。部分学者主张:穿戴或者是租借的首饰不需要交纳天课。但是第一种主张的证据更偏重,遵循之更为谨慎。
11.人们为自身的需要而准备的食物、饮料、马匹、住宅、牲畜、汽车和服装不需要交纳天课。这所有的证据都是主的使者(愿主赐福之,并使其平安)说:“穆斯林对于自己的仆人和坐骑不需要交纳天课。”
根据前面所说,这里不包含金银首饰。
12.为出租而准备的不动产或汽车等,当达到定额时,其天课是在它的租金里,如果出租的是现金,它本身的数量达到满额,或者是与其同类的数量聚集在一起达到的满额时,必须交纳天课。